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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高速公路收尾工程招标公告

2019-12-02

项目编号:HG2019-GL1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高速公路收尾工程广西凤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广西凤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项目概况

灌阳至凤凰高速公路(G76: K840+487~K862+685,G59:K2216+548~K2242+315),主线全长约47.965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服务区和收费站外广场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包括文市、灌阳、石塘、凤凰北4处互通式立交,工作内容包括路基灌浆、边坡防护处治、排水设施、绿化、桥梁附属设施及沿线收费站、服务区设施的改造和完善等收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法人为广西凤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3本工程工期120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时间至少2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自2014年1月1日起,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②自2014年1月1日起,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上述业绩要求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经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4)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20162018年的三年平均的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银行证明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不应小于:300万元。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2018年中: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

①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

②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

③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名)的最低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注册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1名)的最低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6)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2月2日 2019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1室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标段、图纸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潜在投标人邮寄招标文件的请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12 23 日北京时间9:3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M202会议室。请各投标人在20191223日北京时间9:00时至9:30时内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jttzjt.com/)、《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址: 广西柳州市东晋大道1            

    编: 545006                                             

人: 林先生                                            

    话: 0772-35190183519030(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201   

  码:530029                                       

      人:陆女士  吴先生                          

        话:0771-2115807  2115840                                        

        真:0771-2115804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