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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3-07-24


招标编号:HG2023-GL178(重)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期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钦南区境内、钦北区境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42.684公里,其中钦南区境内16.292km,钦北区境内26.392Km。路线起自S60合那高速与G75兰海高速立体交叉米标互通,向东北前行经那余村、那稔村南、那炉村北,向东于平寮西跨越茅岭江,路线继续前行,经龙湾东、浸板西、歌标村西、卜祝北,继续东行在莲塘西与G325联结后跨越S513、南防铁路、邕北高铁,继续向东,经高峰南、水沟良北、在那龙北与S312联结后,于白鹤垌村西北跨越黎钦铁路,路线折向东南,在青鱼坪东南跨越钦江, 继续前行,经那成垌北、在高明村北与G242(钦灵公路)联结后继续东行,终点止于菠萝坪西南S43六钦高速(养护桩号K92+730)。

全线共设特大桥1702m/1座,大桥2189.5m/13座,中桥947m/14座,小桥11座,涵洞50道,在米标(枢纽)、大垌西、钦州北、平吉西、久隆北、高和(枢纽)各设 1 处(共 6 处)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 2632m/8处,通道40道,天桥4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总占地面积约4906.1亩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 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要求为:

依据《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交环发〔2008〕112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验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标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等开展监测及验收工作,具体如下:

1)环境保护监测: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制定并实施环境监测计划或方案,对空气、水、噪声、生态等开展监测工作,编制施工期及专项验收所需的环境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分析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为参建单位提供环保工作改进措施与建议,并按要求将监测报告提交至建设单位和项目沿线地方环保主管部门。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对本项目环境风险源及危险物进行识别与评价,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通过现场调查、工作协调、编制报告、组织会议等措施完成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3)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完成本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组织专家评审及验收会议等措施,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网站、媒体等形式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

2.3.2 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要求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标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等开展监测工作,具体如下:

水土保持监测:制定并实施水土保持监测计划或方案,对工程重点部位和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编制施工期所需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并按要求将监测报告及时提交至建设单位和项目沿线地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

2.3.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服务时间:本次采购服务期暂定为30个月(具体以工程实际开工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及备案完成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省级(含)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经批准的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等监测参数)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交通建设工程类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或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交通建设工程类项目环保专项验收工作。(接受联合体业绩)

2)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交通建设工程类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接受联合体业绩)

3.3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环保或环境保护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 年以上环境监测或水土保持监测或环水保验收工作经验,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独立主持过 1 个交通建设工程类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土保持监测或环保验收工作。(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3.3.1 施工期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团队要求:

负责环境监测、专项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环境监测或专项验收相关工作经验

3.3.2 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团队要求

负责水土保持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相关工作经验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考核期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25日至2023年7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登录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宏冠工程咨询”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标书购买费用转账底单扫描件、开票信息,联系电话:0771-2115873),我公司将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标书购买费用电子普票将在开标结束后统一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标书购买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汇入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名: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宁朝阳支行营业部

    号:4500 1604 4730 5070 8266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钦州北环境、水土保持监测招标文件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149时30分,地点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临街商铺二楼D215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一区管委大楼419室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三楼314室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人

兰工

电话

18807200197

电话

1587718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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