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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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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高阳收费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11-16

项目编号:HG2020-GL1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市高阳收费站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20112号文批复,项目投资人为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柳东新区高阳村,与柳南高速公路交叉桩号为K1255+146.386,柳州东互通以北约6.5公里,雒容互通以南7公里,本次主要建设互通范围内5条匝道,总长度为1687.299米,其中A匝道647.161米,路基宽16.5米,BCDE匝道共长1040.138米,路基宽9米;在主线桂柳高速外侧增设加减速车道,改造长度为1131.437米;设置44出收费站(含33ETC车道及11ETC/MTC混合车道),新建收费管理站管理用房2700平方米,管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0亩。

本项目主线加减速车道加宽部分和互通匝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方案为:高速公路主线加减速车道加宽部分采用4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 8厘米AC-25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碎石(下封层+透层)+38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结构层总厚度为91厘米。互通匝道及收费广场连接段,采用4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 8厘米AC-25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碎石(下封层+透层)+36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结构层总厚度为90厘米。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合同段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对合同段范围内高速公路主线、互通匝道、服务区、收费站广场的旧路综合处治(含更换水泥砼路面破碎板、板底脱空灌浆、路基深层灌浆、路面裂缝修补、坑洞修补、更换水泥砼路面填缝料等)、路面加铺沥青砼改造、桥涵补强加固、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机电监控改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改造、施工交通导改、安全维护、应急抢险、道路(及附属设施)日常维修保养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8个月,预计开工时间为20201220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2620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4)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下同)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联合体各方资质叠加满足本公告3.1款的规定,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内容须符合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下载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业绩要求

①.自2015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须含高速公路互通)。

②.自2015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说明:1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交工,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提供的的业绩必须是已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从业单位”标签内,在投标人“主包业绩”信息中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录入或审核发布的业绩,业绩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公路等级或技术标准、标段里程长度、主要工程内容、路面结构类型、开工及交工日期等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内容的数据,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同一项目业绩中包含土建、交通安全设施的、机电工程,可分别视为相应的土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业绩。

2“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负责实施工程施工的当事人(即工程施工非联合体形式,EPC、工程总承包等项目总包合同中作为独立施工承包方与只负责勘察设计、投资出资的联合不视为联合体,其工程施工可视为独立承包人)。

3.5.2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17年、2018年、2019年企业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要求: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5.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投入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投入项目总工一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

3.5.4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3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本项目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按以下方式获取:

项目的图纸或其他技术按以下方式获取:

(1)因疫情期间现场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需提前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预约购买及领取时间,预约电话0771-2610593;

(2)因疫情期间转账后邮寄的,潜在投标人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转账成功后及时将转账底单扫描件、邮寄地址、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发生到邮箱(jyk2610593@163.com),自治区交易中心收到邮件经核实到账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技术资料寄出,联系电话0771-2610593,转账开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5.3图纸或其他技术获取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图纸或其他技术费金额:图纸费 2000 /标段,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图纸或其他技术费支付:投标人的经办人持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须完成上述“4.1网上下载文件”及“4.2现场购买图纸”两个流程,方具备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具购买图纸的缴费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完成投标前的手续,不予受理。)

5.3本次网上免费下载的招标电子文件包括:

1)《柳州市高阳收费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版);

2)《柳州市高阳收费站工程施工招标房建工程部分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Excel版)

(3)《工程量固化清单》(Excel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开标当天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服务指南》。

链接如下:

http://gxggzy.gxzf.gov.cn/gxzbw/InfoDetail/?InfoID=8f059d7e-a0c9-405c-a43e-9646bd323ee1&CategoryNum=008

6.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农进师,电话18077772581。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柳州市高阳收费站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6.5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6.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7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8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gxzbw/)、《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jttzjt.com/和《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桂中大道848号党校教学楼405

邮政编码: 545000

联 系 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 0772-428323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1室

邮政编码:530028

联 系 人:银女士、陆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0771-4793126、0771-2115840、0771-2115804(传真)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254

 

 

 

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