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HG2020-PPP271
本招标项目武宣县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武宣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项目授权主体是武宣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武宣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经武宣县人民政府同意,采用资格后审模式招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对武宣县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授权主体:武宣县人民政府
2.4项目实施机构:武宣县交通运输局
2.5政府方出资代表: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不出资。
2.6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2.7资金筹措方式:通过 PPP 模式由社会资本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和上级补助资金等筹措。
2.8预算金额(政府付费总额):252804.69万元。
2.9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2)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PP合作范围内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3314.13万元(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170076.55万元-马步横三路投资3673.31万元-马步横五路3089.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301.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703.10万元,预备费12399.72万元,建设期利息4538.96万元(此处列举可研报告中建设期利息数据,由于各可研报告建设期利息计算标准不一致,后续计算PPP投资时,将根据方案中建设期利息计算方法重新调整),增加项目1592.01万元,征地及拆迁费18779.29万元。
本方案对建设期利息重新计算调整后,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66495.8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PPP模式由社会资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上级补助资金等方式解决。各子项目投资估算如下表:
子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费用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预备费 | 增加项目 | 建设期利息 | 征地及拆迁 | 合计 |
1 | G209武宣县东绕城公路工程 | 47994.69 | 4560.78 | 5781.8 | 1592.01 | 4165.89 | 11686.8 | 75781.97 |
2 | 象州寺村中平经大樟至武宣百崖大峡谷公路 | 11715.04 | 1348.95 | 1571.64 | 373.07 | 4398.63 | 19407.33 | |
3 | 武宣县黔西工业园区路网一期工程 | 37359.37 | 7443.14 | 3584.2 | 48386.71 | |||
3.1 | 马步横三路(取消建设) | -2836.16 | -565.05 | -272.10 | -3673.31 | |||
3.2 | 马步横五路(取消建设) | -2382.10 | -475.19 | -228.82 | -3089.11 | |||
4 | 武宣县盘龙大道一期工程 | 19453.21 | 2390.47 | 1963.00 | 2693.86 | 26500.54 | ||
合计 | 111301.05 | 14703.10 | 12399.72 | 1592.01 | 4538.96 | 18779.29 | 163314.13 |
(3) 建设内容
项目合作内容为4个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4)项目主要产出说明根据各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了4个子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如下(具体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出说明 |
1 | 国道 G209 武宣县东绕城公路 |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线总长17.13 公里,双向4车道。 |
2 | 武宣县黔西工业园路网一期工程 | 本项目道路等级划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道路总长度为11.35km。可行性研究报告共包含8条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马步横三路、马步横五路暂不实施,剩余6 条园区规划道路包括:(1)龙从纵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实施长度5254.577m,红线宽24m,双向两车道)、(2)龙从横九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实施长度369.14m,红线宽 40 m,双向六车道)、(3)马步横一路(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实施长度1105.661m,红线宽18m,双向两车道)、(4)马步横四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实施长度1021.943m,红线宽18m,双向两车道)(5)马步横六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实施长度923.533m,红线宽40m,双向六车道)、(6)马步横八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实施长度612.29m,红线宽24m,双向四车道)。 |
3 | 象州寺村中平经大樟至武宣百崖大峡谷公路(武宣段)工程 | 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和四级公路进行分段设计:K0+817~K7+500 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K7+500~K8+652.319段按四级公路设计,路线总长约7.8公里。 |
4 | 武宣县盘龙大道一期工程 | 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路线长2.3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55m,双向六车道。 |
除以上建设产出外,本项目运营维护期产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运营维护内容 |
1 | 国道G209武宣县东绕城公路 | 项目设施的养护,包括:路面、桥梁、排水及涵洞、交通工程、防护工程、绿化工程等。 |
2 | 武宣县黔西工业园路网一期工程 | 项目设施的养护,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等。含运营维护的水、电费用,如路灯电费等费用。 |
3 | 象州寺村中平经大樟至武宣百崖大峡谷公路(武宣段)工程 | 项目设施的养护,包括:道路、绿化、其他附属设施等。 |
4 | 武宣县盘龙大道一期工程 | 项目设施的养护,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含运营维护的水、电费用,如路灯电费等费用。 |
(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年度政府付费金额=(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年度运营维护费)×绩效考核系数。
2.10合同履行期本项目拟定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3年,运营维护期为17 年。项目整体建设期(指从项目范围内第一个子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最后一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投入使用之日止)跨度原则上不超过3年,各子项目自通过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之日的次日起进入运营维护期,每个子项目运营维护期均为17年。如个别子项目3年内无法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的,不影响其余子项目进入运营维护期并正常获取政府付费。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根据《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3.1.3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1.4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2)相关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中级或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相关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截至本次招标公告之日前五年内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人民币2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城市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为本项目派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相关专业),且截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五年内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人民币2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城市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投标人需出具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证明(如在建工程已完成人员变更,申请人需要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同时目前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常驻本项目施工现场,每月驻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22天。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投融资能力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须具有项目要求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需涵盖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银行信贷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 ( 以授信合同、银行出具的证明或项目贷款意向函为准);
3.4商业信誉: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信用查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同联合体间的成员也不得存在此情形)。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须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申请;并且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申请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xu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如若网上下载失败,可自行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政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办公室拷贝文件电子版。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的方式。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采用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且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出,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以下五家银行任选一家)
开户名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108420029100126876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45050110207700000304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0145101040013908
(4)开户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72003500000000001769
(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宣县太平路支行
账 号:945003010029856667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均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按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执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把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保函由招标人退还。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30分至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政务中心四楼)。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8.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同时递交《投标人廉政承诺书》、《退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廉政承诺书》、《退保函》在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xuan.gov.cn)上自行下载。
8.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质疑或投诉的,以书面形式并实名提出,所提交的异议或质疑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xuan.gov.cn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招标人:武宣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武宣县城北路110号
联系人: 韦文雪
电话: 0772-521553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3室
邮编:530021
招标联系人:黄东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交易服务单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2-5216202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武宣县财政局,电话:07725211635
招 标 人:武宣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