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1525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7〕16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为南凭铁路通道的重要一段,位于广西西南部,东端经南宁枢纽与南广、柳南(湘桂)、云桂铁路和在建的贵南客专相连,西端可在凭祥转乘普客通达越南;本线是南宁至崇左的客运主通道。线路东起南宁枢纽内南宁站,经吴圩机场、扶绥、渠黎,至崇左南站;远期延伸至凭祥。
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正线DK0+000~DK120+220,全长119.294km。全线共设车站5个,其中新建车站3个,为吴圩机场站、扶绥南站和崇左南站,均为中间站;改建车站1个,为南宁客站;预留车站1个,渠旧南站。
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工程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管线迁改、改移道路、材料设备价差、岩溶整治、危岩落石、变更设计等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具体以送审项目为准。
3.2 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过程中或竣工决算前,对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管线迁改、改移道路、材料设备价差、岩溶整治、危岩落石、变更设计等费用进行审价,审核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造价编制原则、依据及取费是否合理。具体以送审项目为准,不需要审价的项目,其审价费用相应取消。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管线迁改、改移道路等项目是否需要审价,由招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决定,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相关风险。对审核结果出具真实、合法的审价报告。
3.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价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同时根据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完成审价工作。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NCSJ。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4.1.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4.1.3 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核准的有效执业资格、年度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4.2财务要求
在2018年、2019年度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500万元以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即可)。
4.3业绩要求
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要求在201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铁路建设项目的第三方审价或审计业绩。
4.4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铁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4.2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4.4.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人员要求
4.5.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执业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公路或市政建设项目或类似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或迁改工程或材料价差的的审价或审计工作。
4.5.2项目审价人员应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有从事财务审计、资本验证、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等相关工作的经历。
4.5.3项目组成员中应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至少包含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3名注册会计师,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不能作为专职人员。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允许由独立的造价咨询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组成联合体,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自职责,联合体必须由造价咨询机构为牵头人,其他单位作为成员方。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建设项目审价工作实施管理,并承担管理和协调责任。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公开招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8日(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费下载招标文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1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当天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7.2投标人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服务指南》(http://gxggzy.gxzf.gov.cn/gxzbw/InfoDetail/?InfoID=8f059d7e-a0c9-405c-a43e-9646bd323ee1&CategoryNum=008)相关要求执行。
7.3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预留充足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农进师;电话18077772581。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寄件人的邮件外包装应清晰注明“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1525)”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7.4在投标文件邮寄之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主动致电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邮出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投标人采取邮寄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黙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开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招标人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按规定进行开标活动。
7.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未按要求包封的或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下载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xjttzjt.com)以及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771-5380112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2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负责人:曹萍
联系电话:0771-2115873
传真:0771-2115704
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3室
招 标 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