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补遗通知书
项目编号:HG2019-GL065
现将机场高速公路T1航站楼收费站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如本补遗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341页,“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合计的“控制价上限”更正为:26559262.15。
二、招标文件第138页,评标办法第2.1.1、2.1.3款第(3)条b项修改为: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单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三、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各标段开具的银行保函原件及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相应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之中。”修改为:“开具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及公证书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及公证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招 标 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